2015年9月11日 星期五

蔡小煒律師 - 99. 耕地的終止

蔡小煒律師 -耕地的終止
蔡小煒律師

蔡小煒律師 | 蔡小煒
                                                    
新竹縣政府租了17年的土地,才發現地主是新竹市政府,縣府平白收了17年租金!83年新竹縣 、市分家時,新竹縣政府將2筆竹市竹港段土地移交給市府,但土地上的租賃契約卻「忘記」一併移轉,直到今年市府清查地上使用情況,承租的餐廳才發現17年來竟「租錯地主給
錯錢」 ;市府決定訴請地院要回這些年來的45萬元租金 。蔡小煒律師, 新竹市政府今年初在清查市府土地的使用情形時,發現竹港段有2筆土地 ,面積合計457.6平方公尺,地上原本是餐廳的停車場,市府詢問這塊市府土地是否遭無權占有 ?原餐廳的負責人吳男卻說:「我們一直都有繳租金啊 !」吳男說 ,他從84年就向謝姓男子所經營的實業公司承租使用這2塊土地,做為停車場用途 ,謝男一度想在97年收回土地,訴請新竹地院返還占有物,並向法官提出向新竹縣政府承租這2塊土地的租賃契約書,蔡小煒, 這時吳男才赫然發現,原來自己租了多年的土地,真正地主竟然是新竹縣政府,謝男只是二房東 ;事後因雙方達成協議,餐廳拆除搬遷,謝男撤回訴訟 。更扯的是 ,餐廳直到接獲市府詢問 ,才知土地居然是市政府的,多年來一直將地主身分搞錯,其實是被蒙在鼓裡,因此當市府3月決定向餐廳訴請給付17年來的土地租金,依法共計45萬元時,餐廳委任的律師認為 ,市府還應將新竹縣政府與謝男的實業公司追加列為被告,才能讓事情在法庭攤開 、一次講清楚。 蔡小煒,引述自台灣的法律事務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