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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1日 星期五

蔡小煒律師 - 110. 如何保障中高齡失業的勞保老年給付?

如何保障中高齡失業的勞保老年給付?
蔡小煒律師

                                                   
蔡小煒律師 | 蔡小煒

不少中高齡勞工在公司外移、倒閉或被解聘時,年齡、年資沒有達到一定的標準,若又無適當工作,導致已達退職年齡時,卻無職可退,無法請領到他應該領到的勞保老年給付,這些中高齡勞工,可能已經繳了十餘年勞保費,卻一毛錢也拿回來。蔡小煒律師, 實務上,要請領勞保的老年給付,有3大要件,年齡、年資與退職,3者缺一不可,目前勞保條例中,有規定;當被資遣勞工(包含優退、非自願離職),年資有 15年以上,但年齡未達標準者,可用『被裁減資遣續保辦法』,自行負擔80%的保費,向原公司或總工會或勞保局辦理續保,直到符合領老年給付資格之日止;其保險給付除傷病給付不給外,其餘都不影響。但問題是,失業沒有收入的勞工卻要負擔比有收入時多4倍的保費,制度的設計上,顯然沒有考慮到失業者的經濟窘境!而不是被資遣或年資在15年以下的勞工,如果一時找不到工作,也無需擔心其以往年資會被歸零,因為在90年修法時,已將中斷的年資,一概併入計算,未來有工作時再退職時,就可請領。問題是,中高齡的勞工要就業,談何容易!此次勞保局發布的新聞裏,所謂的人頭公司,就是將此類勞工的以往年資,達到利用價值,不使其失效!藉『假在職』『真投保』的方式,幫此等勞工負擔高額的勞保、健保與勞退費用,來達到『領自己的老年年資給付』,如果是『假』在職,勢必有相關刑責,但如果是『真』在職呢?蔡小煒, 退一步來說,如果這些弱勢勞工,無法加入勞保,則以前的勞保年資,猶如壁紙!所

以雖然明知會被人抽取3成佣金,但還有7成放入口袋。有總比沒有好,不是嗎?筆者建議,沒有工作的中高齡勞工,無須作假勞工,只要在屆齡之前,作一些勞務工作,取得報酬與工作證明後,以『自營作業者』的身分,參加本業所屬的職業工會,就可以合法參加勞保,達到領老的年齡再申請老年給付,一樣會把以前的年資救回來。 蔡小煒,引述自台灣的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