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1日 星期五

蔡小煒律師 - 94. 二岸貿易同質競爭下的發展

蔡小煒律師-二岸貿易同質競爭下的發展
蔡小煒律師

蔡小煒律師 | 蔡小煒
                                                            
中韓FTA對鋼鐵、工具機、汽車、面板、石化、紡織、玻璃等產業衝擊最大,這些都是中國大力扶植的產業,實際影響是否被高估?……」。基本上這七大產業是排除在2014年北京APECITA-2資訊科技產業免關稅的項目,而APECITA-2還說明了一點,就是擴大資訊科技在貿易產品的應用與零關稅品項的適用,也就是說如果這是應用在終端(貿易)產品上,那麼在201412月即將召開的「聯合國氣候環境變遷會議」,必然的會針對所謂的「先進環保()科技」進行討論,也就是說在這七項佔汙染源大宗的汙染性工業,必須在會後進行跨國的科技合作與投資,而在未來這七大產業必然的再度在環保減碳聲浪中被檢討,也就是說ITA-2是不是在這次會議中納入「環保減碳科技」的範圍?必然的也決定了台灣與大陸間的同質性貿易競爭問題。蔡小煒律師, 基本上在20141116日結束的「G20工業國高峰會議」中,提出了在2018年前投資2兆美元的投資,以作為提升G20各國平均提升GDP2.1%左右的成長幅度。其在「貿易自由化」的議題中,則是以「落實峇里協議,並迅速界定多哈回合談判工

作計畫的剩餘議題,以利重返談判。」。也就是說持續推動多哈回合的決議:「碳補償稅」及「減碳工作」二主要項目。而碳補償稅是針對先進工業化國家的貿易產業,以及大型污染性貿易的國家。而台灣這七大面臨中韓FTA威脅的主要產業,正是G20在澳洲布里斯本開會的重點。也就是說在201412月召開的「聯合國氣候環境變遷會議」,主要就是針對這個議題重點來討論。實施「碳補償稅」及「減碳工作」,是澳洲布里斯本G20會議:「在氣候變遷議題方面,G20重申「支持調度財源,例如成立『綠色氣候基金』,來適應、減輕氣候變遷影響」。」,蔡小煒, 而這一項「綠色氣候基金」必然的從「碳補償稅」來徵收,而台灣的ECFA及二岸貨物貿易協議等,既然適用WTO的規範必須在「超最惠國待遇」下實施,但是二岸貿易的「碳補償稅」課徵,在大陸一中政策堅持下,是不能夠以「碳補償稅」甚至參加「綠色氣候基金」,所以除非是「碳補償稅」是針對G20的先進工業化國家為實施對象,否則台灣必然的要面臨這個政治議題蔡小煒,引述自台灣的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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