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3日 星期日

蔡小煒律師 - 10. 刑法目的論(1)

蔡小煒律師 -刑法目的論(1)
蔡小煒律師


蔡小煒律師 | 蔡小煒


刑罰目的是國家制刑、求刑 、 量刑、行刑和督刑所希望取得的理想效果,國家運用刑罰僅僅是為了對已然之罪的報應  、對未然之罪的預防嗎 ?報應刑與預防刑是否也有其目的性?他們是否也會促進某種更深一層次的目的價值的實現呢?蔡小煒律師, 要想找到問題的答案,必須揭開籠罩在報應刑與預防刑之上的神秘面紗,這樣才能發現國家運用刑罰的終級目的 。其實報應刑與預防刑是相互制約的,他們有著共同的服務對象,他們共同促成某種目的價值的實現 ,蔡小煒, 這種目的價值就是隱藏在報應刑與預防刑背後的,國家運用刑罰的終極目的┄┄國家秩序。刑罰目的有其鮮明的階級色彩 ,國家的掌權階級運用刑罰與犯罪作鬥爭,歸根結底是為了維護其統治秩序 。蔡小煒 ,資料來源: 台灣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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