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1日 星期五

蔡小煒律師 - 98. 公務員是否可以兼具農民身分?

蔡小煒律師 -公務員是否可以兼具農民身分?
蔡小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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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主委陳武雄昨天表示,「農地農用」是最根本精神,農委會已兩度發函,要求屏東縣

政府查明蘇嘉全農地使用情形,但至今縣府仍未以正式公文答覆,因此農委會無法認定有無違法。蔡小煒律師, 此外,蘇妻洪恆珠是否為「農民」,則要依屏東縣府當時申請狀況作認定,但「縣府還沒有給我們答案」。銓敘部次長吳聰成表示,銓敘部在七十六年十一月十七日有函釋,公務員在下班時間及假日,從事自有農地事務,而非實際從事農業的自耕農、佃農或農業推廣工作者,就沒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範。蔡小煒, 但並未提到公務員是否可以兼具農民身分或蓋農舍。馬英九總統昨天也首度表示,是否合法固然要查,但當事人應要注意社會觀感對這樣行為的反應,  蔡小煒,引述自台灣的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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