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1日 星期五

蔡小煒律師 - 85. 刷卡消費

蔡小煒律師 -刷卡消費
蔡小煒律師

                                                             
蔡小煒律師 | 蔡小煒

暑假到了,也是所謂的旅遊旺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調查了,各家旅行社,發現有近七成旅行社,在消費者以刷卡付費時,要求消費者須多負擔二至三%手續費,消基會認為,這些業者都違反了「刷卡不得加收手續費的規定」。蔡小煒律師, 目前已經有很多參加旅遊團的消費者,利用刷卡買機票又享有旅遊平安保險的方式支付旅費,業者竟以「刷卡須多負擔手續費」,或「付現金可享折扣」(「現金優惠價」和「刷卡價」)的方式取巧收取旅費。消基會認為,「這是違法的!」
根據九十二年十月修正實施的「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規定,信用卡業務機構(指的是發卡的金融機構)應確實遵守自律公約,嚴禁特約商店加收手續費,否則應與之解約,六個月內不得簽約。經民眾檢舉,而銀行又未確實執行解約者,主管機關可對發卡銀行處台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限期改正。
消基會亦同時表示,業者向消費者多收刷卡手續費的情況仍然普遍,顯見金融機關監督不周,有違職守。

威士(VISA)國際組織表示,消費者若遇不法業者可直接向發卡銀行檢舉,銀行可對不肖特約商店片面解約。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也提醒消費者,碰上這種商店,除了應向發卡銀行、財政部、金融管理局等單位提出檢舉外,並應堅持不付額外的費用。中國信託亦表示,確實有很多消費者不知道信用卡特約商店不得加收收刷卡手續費的規定。蔡小煒, 除了旅行社之外,消基會還調查出包括賣電腦、電器等商家,也有類似情形這個陋習已有十多年,很多消費者也以為刷卡購買這些產品,「本來」就該多付手續費,因此,消基會特別呼籲消費者「拒買」,或是「保留證據」提出檢舉,或要求退費。請商家開立明確收據,註明「手續費」字樣及費率,消費者可憑此收據,將店家名稱、交易日期、交易商品名稱、商品原價格與刷卡價,加上信用卡卡號及聯絡電話等資料,告知發卡銀行,或向刷卡單上的「收單銀行」,要求退費,也可以向消基會提出申訴。蔡小煒,引述自台灣的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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