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1日 星期五

蔡小煒律師 - 95. 侵權行為

蔡小煒律師 -侵權行為
蔡小煒律師

蔡小煒律師 | 蔡小煒
                                                      
立法院的立法委員們對於社會上這些亂象,著實看不下去,去年在院內提案,要在《民法》的「損害賠償」制度中,增訂「懲罰性賠償」條款,使惡意侵害他人權利者除了要負刑事責任蹲苦牢以外,在民事上也要賠得七葷八素,甚至傾家蕩產。去年十一月間媒體報導:增訂

法條的提案已經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中初審通過,蔡小煒律師, 未來要在二讀會中廣泛討論各方意見,成為規範社會風氣的法條,還有一段時間要等待 !媒體透露出來立法院的修法,是要增訂《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之一的法條,內容將規定「故意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法院得因請求權人之請求 ,依侵害之情節,酌定損害額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蔡小煒, 並指出此項懲罰性損害賠償金法條的增訂,適用範圍將包括財產上與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的金額 ,除須支付一般的損害賠償以外,最高可罰損害額三倍的懲罰性賠償金。新法條施行後 ,「因黑心食品、偷竊、車禍肇事、醫療過失等因素受損害者,都可據此求償。蔡小煒, 引述自台灣的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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