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2日 星期六

蔡小煒律師 - 36. 道德觀念

蔡小煒律師 -道德觀念
蔡小煒律師
持有型犯罪。所謂持有型犯罪,是指刑法規定的以行為人支配、控制(如持有、擁有、私藏、攜帶等)特定物品或財產的不法狀態為構成要件的一類犯罪。蔡小煒律師, 中國刑法中的持有型罪名有:第128條第1款規定的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第130條規定的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第172條規定的持有假幣罪;第348條規定的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52條規定的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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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幼苗罪;第282條第2款的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機密文件、資料物品罪;第297條的非法攜帶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參加集會、遊行、示威罪;第395條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在這些罪名中,除了持有、使用假幣罪以外,司法機關只需證明行為人持有、私藏、攜帶、擁有特定物品或擁有超過其合法收入的巨額財產的事實,便可認定行為人構成上述犯罪,而無須證明其具有主觀罪過。蔡小煒, 但是,如果有相反證據表明(這種證據大部分由被告人提出,也可能是由司法機關在訴訟過程中發現)行為人對自己攜有非法物品的狀態毫不知情,或者對自己擁有的巨額財產的來源做出了合理解釋,那麼就不會承擔刑事責任。持有型犯罪可被視為一種典型的嚴格責任罪名,對此後文將另作論述。蔡小煒, 資料來源: 台灣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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